1、禁以手巾贈人。從前,臺灣民間喪家在辦完喪事后送毛巾給吊喪者,用意在于讓吊喪者與死者斷絕來(lái)往。所以,臺灣有“送巾,斷根”之說(shuō),因此,在一般情況下,若贈人手巾,即不禁令人想起不吉利的喪事與斷絕、永別之意。
2、禁以扇子贈人。扇子價(jià)廉易碎,用于夏季扇涼,一到秋深天涼,即有“秋扇見(jiàn)掮”,意即太絕情,用完后就被甩掉,狠心拋棄。臺灣民間有俗語(yǔ):“送扇,無(wú)期見(jiàn)”,即基于此種心理。戀愛(ài)的青年男女贈送扇子表示快冷的意思,說(shuō)明心不誠,因此,千萬(wàn)不要以扇子當禮物贈人。
3、禁以剪刀贈人。剪刀屬傷人的利器,其含有“一刀兩斷”、“一剪兩斷”的意思。贈剪刀會(huì )使人有不懷好意之感。所以,切勿以剪刀贈人。
4、禁以雨傘贈人。臺語(yǔ)“傘”與“散”同音,若拿傘來(lái)贈人,猶表送“散”給對方之意,且臺語(yǔ)“雨”與“給”同意。“雨傘”與“給散”同音,難免會(huì )引起對方誤解。
5、禁以鏡子送人。因為鏡子容易打碎,“破鏡難圓”。還有好象嫌人丑陋,讓人家照鏡子好好看看自己的意思。
6、禁以鐘送人。因為“鐘”與“終”同音。送鐘會(huì )使人想到“送終”,易引起友人的反感。
7、禁以甜果送人。甜果即年糕,是臺灣民間過(guò)年祭拜神明祖宗時(shí)的必備之物,但在喪家守孝時(shí)嚴禁蒸食。因此,如以甜果贈人,會(huì )使受贈者聯(lián)想家里發(fā)生了喪事。自然要忌諱。
8、禁以粽子贈人。臺灣民間喪家習慣上既不蒸甜果,也不贈粽子。如以粽子送人,會(huì )被誤解為把對方當喪家,故此也在忌諱之列。
9、禁以鴨子贈人作“月肉”。“月肉”是指分娩一個(gè)月以?xún)鹊膵D女吃的肉。她們吃的“月肉”通常是是麻油鴨、豬腰仔、豬肝等“熱性”食物。鴨子屬“冷性”,她們不宜吃用。并且臺灣有“死鴨硬嘴閉”、“七月半鴨仔,不知死期”等俗語(yǔ),若以鴨子作為賀喜禮物,會(huì )使人聯(lián)想到不祥的兆頭。